由于不堪忍受,6年多来,居民们每个月都要向居委、、信鸽协会、体育局等各个部门投诉,但相关部门均表示,对方是持证养鸽,只能督促其整改卫生,其他无法介入。
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该户明明只有55平的居住面积,竟然发出了150平的鸽棚证,并顺利续证至今。
步入小区5号楼,从底楼向上,地砖、墙面、扶手都已更换一新。然而,越接近6楼,一股腥臭味越发浓重;与1至5楼不同,6楼公共走道还是改造前的状态,楼道内堆放着许多装修材料,一架铁质扶梯挡在居民家门口,直通顶楼维修口。
一到我们这栋楼走楼梯,就能闻到臭味,蚊虫满天飞,苍蝇特别多,门都不敢开,开门的时候都得把门口的苍蝇赶一赶,才敢把门给打开。
物业、居委、、信鸽协会、体育局,区体育局不行又到市里面,包括消防都有投诉,物业也管不上,居委只是说提供一个平台,给我们协商沟通,他说他也没法管理。
上顶楼洞口之前,我们一直有配备锁的,我们这边每次不管是保安人员巡查还是保洁人员打扫,都多次发现莫名地被破坏。现在确实还是处于被破损的状态。
航拍画面显示,与其他屋顶对比,5号楼顶中间凭空长出了一个信鸽瞭望台;此外,屋顶露天位置还摆放了许多散落的钢架和尚未安装完成的鸽棚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,任何建筑物的搭建都需要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审批,否则就属于违法建筑。但是部门却在12345工单回复中称:因对方持证养鸽,因此并不属于违建。
属地建议,眼下小区正在进行美丽家园改造,正好可以趁此机会劝说该养鸽户搬离鸽棚;然而实际情况却是,美丽家园早已在半年前结束项目撤场,但是楼顶及6楼公共部位的改造仍未完成。
我们请了街道相关部门一起上门做工作,我们和他说美丽家园楼道屋顶都要进行修缮,当时他就是拒绝我们上去。
坊记多方了解到,该养鸽户的居住面积为55平方米。鸽棚证上的登记地址就是该户的实际居住地址;然而,55平方的居住面积,信鸽协会竟然为其发出了150平方米的鸽棚证!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去年该户还续出了新证。
平改坡都属于业主的公共空间,不能占用吧?他房子也就50多个平方,哪里来的150平方,这不可能的,我查了信鸽协会的章程,建筑应该有规划许可证,应该公示给我,到现在我也没看到过。
此外,记者关注到,养鸽户所在的5号楼位于沿街的第一排楼栋,且正位于高架边,附近不仅有高校等科研机构,还有商圈,按照《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实施办法》,这里不仅不能养鸽,原有的鸽棚证更不该续证。对此,市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复,该鸽舍建于2008年,依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,不参照现行管理条例约束。
居委还是体育局跟我说,要不你去采取法律手段起诉,我想说的是,这么多部门投诉了,这么多部门和我说,踢来踢去管不了,为什么一个行业的法规凌驾于法律之上呢?
按照《上海市市容管理条例》等多项法规,部门理应对其实施行政管理;最后,信鸽协会作为一个社会团体,所依据的《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实施办法》仅是会员内部的约束规章,并且其中明确:饲养信鸽、开展赛鸽活动的前提,就是要依法依规。
原来持有养鸽证,一般只要对居民不造成很大影响的话,我们是不认定它为违法搭建的,但是考虑到当时他搭建的比较久远,而且是饲养信鸽的,鸽子的数量也比较大,而且他主要是依靠鸽子谋生的,所以当时做了工作让他尽量把鸽棚缩小,控制养鸽数量。
不过记者到访后,部门表示:鉴于对方不愿整改,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;目前他们已认定该鸽棚为违法建筑。如果不愿意整改的话,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执行。
虹口区社会体育管理中心的负责人表示,此前区信鸽协会已多次上门劝导,发放整改通知书,鉴于对方屡劝不改,后续原则上将不会再给该会员续证。
鸽棚扰民,不是一个新话题。相关部门总是能搬出各种说法,好在坊记对相关法规也已非常熟悉:从法规颁行时间看,所谓法不溯及既往根本不存在;而且最新版本的《上海市信鸽活动管理实施办法》已经明确否定了法不溯及既往,相反,《办法》把信鸽活动必须遵循相关法规作为最基本的原则,并不存在什么豁免条件。
虹口区信鸽协会工作人员:我们看了上海近期其他几个区的处理情况,都是由作为执法单位,他们有权力把这个鸽棚进行拆违。
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:养鸽协会如果不允许他养的话,也没这么多事情,我的意思是向信鸽协会投诉会比较好。